教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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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14:31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7523

各系部:

专业人才方案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学院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适应“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组织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我院的办学特色与定位,医学专业需要结合相关专业(行业)认证标准,其他专业应依据专业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定位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各专业课程安排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规格要求,专业课课时原则上不超过72学时,周总课时数控制在32学时内;

3、思修人文等公共课要求所有专业统一。

二、时间安排

1、3月29日至4月8日各系部成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并拟定完成修订初稿;

2、4月9至13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3、4月16至20日,各系部根据教务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4、4月23至27日,各系部将修订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交回教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相关要求

1、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公共课沿用2017版(电子版),根据教育厅评估指示和学院要求,可作修改。

2、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保持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各系部要充分调研就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设计要适应社会需求、经济发展和学生就业的需要,要积极吸收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要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为重点。

3、各专业要在充分调研、组织本专业教师及聘请有关企业、校外专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修订培养方案。调研3—5所同等院校与之对应的培养方案,并至少邀请两家企业专家参与讨论。

4、各专业的课程类别仍统一为以下几个模块

  (1)公共课;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核心课;

  (4)专业拓展课;

  (5)综合实践课;

 5、总课时量(保持在2100--2300之间);周课时量(保持在26—32之间);专业基础课控制在4—6门,专业核心课控制在8—10门,专业拓展可控制在3—4门。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智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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