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开展期中教学诊改活动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学计划安排,11月我院将开展期中教学诊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改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月30日
二、诊改项目及诊改标准
序号 |
诊改项目 |
诊改标准及要求 |
1 |
系部建设 |
1、系部管理制度有哪些?是否规范、符合实际?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齐全,是否规范。 3、各专业实训实习大纲是否齐全,是否规范。 4、有无学年工作计划、月工作落实计划、工作记载。 5、有无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每月落实情况。 |
2 |
课堂教学 |
1、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 2、教师授课是否带教材、教案、授课计划。 3、教师授课内容与授课计划的吻合度。 4、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5、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3 |
实验实训教学 |
1、是否有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是否规范。 2、实验、实训准备情况。 3、授课记录是否健全、规范。 4、是否有实验实训报告、考核登记。 5、实验实训文件管理、制度建设。 |
三、诊改检查小组
组 长:高志华
副组长:阎贞花
成 员:范 涛、刘文慧、张 彦、康开开、毛文斌、邵淑芳
郭红红、李成琼、史丽琴、徐知慧、董 如、王 斐
四、工作要求
1、教务处、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诊改,把期中教学诊改工作作为教学诊改工作的尝试,认真组织实施。
2、期中教学诊改结束后,诊改检查小组要撰写诊改报告,通报诊改情况,提出改进落实时间。
3、教务处对改进落实的项目将追踪反馈。
五、时间安排
1、11月8日下发期中教学诊改通知。
2、11月8日—15日准备时间。
3、11月16日—25日诊改检查。
4、11月30日前撰写诊改报告公布诊改情况。
5、12月中旬对诊改改进措施回头看,检查是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