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维护国家安全,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做:
1.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2.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3.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4.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
5.表达爱国行为, 脑子要多一根弦, 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
……
凡此种种,对于有风险的事情,我们要高度警惕。
6.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12339
国家安全教育日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