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车火灾专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居民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消安【2017】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我院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减少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火灾事故,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5月17日起至11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电动车火灾防控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我院监督管理措施,初步形成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电动车火灾发生的风险。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伟
副组长:姜根福
成员:刘俊卿、陈润海、赵林生、宋书有
四、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全院教职工开展电动车停放整治工作,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集中停放点,保卫处负责对全院电动车停放规划管理工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以非机动车棚为重点部位,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防止电动车在停放环节发生火灾。对电动车违规存放、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同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备灭火救援装备,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开展灭火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灭火救援能力。
五、整治范围
学院车棚停放点。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认真分析学院的消防安全现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培训,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落实责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保卫处对电动车领域火灾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根据场所隐患的具体情况,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三)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防范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当前电动车火灾高发问题,维护全院火灾形势稳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确保抓深抓细抓出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校报、学生会、社团大力宣传随意停放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火灾危害性、危险性,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健全机制,巩固成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宣传到位,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抓紧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电动车乱停放的火灾隐患的存在。
(四)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的发生。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的,立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