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管理
网络中心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6 14:37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3586

电子阅览室是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阅读各种电子读物的专用阅览室。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可实现网上阅览电子图书、观看光盘出版物、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等。为更好发挥电子阅览室功能,为全校广大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也不得将网络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非有关人员使用。

2.使用者必须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严禁野蛮操作。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硬件和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使用者均不得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和计算机,尤其禁止对计算机及其部件进行拆卸。凡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整机及部件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任何读者均不得自带光盘或其他电子出版物、电子读物等多媒体载体进入室内。确因需要者,需提交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而使用的,一律没收。

5.任何时间,均禁止在网络上玩任何游戏。

6.本阅览室的所有载体,原则上只在本室使用,不对外出借。确因需要的,可以向管理人员申请,上载到服务器上共享。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做到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7.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下列更改:

①修改计算机的显示属性,包括背景、界面风格、鼠标指针、默认图标等。

②设置个性化的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

③利用DEBUG实用程序修改CMOS密码。

④安装任何软件。

⑤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

8.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版权所有: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和平北路东流街  联系电话:0351—6655967、6655188、6655005  晋ICP备140014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