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怀,在学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班辅导员和评议小组的积极工作下,我处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评审依据
我院严格按照教育厅、财政厅下达的《2015年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表》,评选出了2014—2015年度学院助学金658名。
二、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
此次下达到我院的是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其中,国家奖学金2名,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80名,每名5000元;国家助学金604名,一等150名,每名4000元,二等304名,金额每名3000元,三等150名,金额每名2000元;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在校在籍的大专学生。收到文件后,严格按照名额预算,结合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比例。将各类奖助学金名额按照班级人数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
三、评审程序
1、9月20日,在资助工作领导组的安排下,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随即召开了学生奖助学金专题会议,传达了《2014年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表》,并将国家奖助学金文件及学院分配名额下发到各辅导员。学习了《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参照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晋老职字【201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为:第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第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第四,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无挂科,成绩优异;第五,实习实训学生按上学期成绩及在基地表现情况评定。
2、我院奖助学金的评审分为在校生和实习实训学生(校外)两部分。
①、在校生于10月9日进行评审。各班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对照条件,按要求成立了以辅导员、班委和5—7名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学生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于10月10日晚自习时间进行全班投票选举,并经班级学生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初审,10月11日班级公示。
②、实习实训学生也于10月9日在实习实训QQ群公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文件及学院具体要求。根据总体比例及各基地人数,下发各基评选名额。各基地成立了以基地负责老师为组长,基地人数民主选出2-4人担任组成员。10月10日,各基地评选组成员组织基地所有同学参与,对各基地申请评选同学进行初评,并按计划人数报回评出学生名单。各基地负责老师对报回名单学生进行严格审核。
3、经评审之后,共产生国家奖学金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80名,国家助学金604名。(名单附后)
4、10月15日,我处资助中心对各班推荐的奖助学金名单按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初审,并审查有没有违规违纪、受处分和不符合文件精神要求的情况,然后提出我院拟推荐名单,报学院资助领导组审核。于10月15日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总之,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学生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后,推荐本班级获奖励或资助的名单,报我院学生奖助学金领导组初审核、公示后,将初审名单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公示和评审结果
各班在学院部署后,能够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在具体的评定工作中,把国家和省的政策以及学院的评审办法传达给每一个学生,对提出申请同学的个人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确定初步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异议,都能做深入细致的了解,找学生调查、核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4年11月15日